规定称因没有拴牵引绳,宠物狗被撞伤甚至撞死,均应由狗主人担责。
2月6日,南京市鼓楼区金达花园小区内,居民王某带着自己的爱犬毛毛在散步。这时李某驾着一辆轿车驶进小区,毛毛没注意,一头撞上汽车飞了出去。李某的车也被撞了一个凹槽。王某看到自己的爱犬被撞飞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伤心不已,当即要求李某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报警。宝塔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过调查,认定李某并不需要赔偿狗主人王某损失,相反,王某要为李某修车“买单”。事后民警解释:根据《南京市犬类管理条例》规定,因没有拴牵引绳,宠物狗被撞伤甚至撞死,均应由狗主人担责。
据了解,2015年全年全市接报涉犬警情1800多起;2016年全市全年接报涉犬警情约1900起;2017年1月份以来,鼓楼区已接报涉犬警情约20起。由此看出,涉犬警情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有几下几种类型:一是住宅小区内宠物犬数量多,管理不当,夜间狂吠,导致周围居民无法休息引发的噪音扰民问题。二是犬主人未系牵引绳,犬被撞、犬咬人、犬丢失引发的大量警情。三是犬类未系牵引绳,突然从行车道窜出,驾驶人员因紧急躲避而撞伤路边行人或车辆引起的纠纷。
警方提醒:本市养狗人士应该充分学习《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出户时,应当及时给狗狗系上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牵领时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保护自身和狗狗安全,更能避免狗狗伤及他人,因为,一旦由于遛狗时不系绳造成的后果,都将由它的主人承担。而据统计,80%的宠物犬走失都是因为没有系绳造成的,系好牵引绳能提高狗狗的服从性,有效防止意外走失,这既是对狗狗的管束更是对狗狗的爱护。遇到无主犬、流浪犬时,可及时联系平安阿福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等组织或拨打110,及时开展捕捉收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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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最近宠物迷的小编也认识了一些养狗狗的宠主,发现其中不少宠主都对<遛狗男孩施救被撞宠物狗被咬 未系狗绳责任谁承担>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遛狗男孩施救被撞宠物狗被咬 未系狗绳责任谁承担>的相关知识,看看是否能够让各位宠主更加了解这个问题。
原标题:未拴宠物狗突然窜到路上被撞 遛狗男孩欲施救反被其咬伤
核心提示
前天下午5时许,宝应花园路发生惊险一幕,一只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轿车避让不及撞到小狗,车还未停稳,狗主人——一个小男孩跑上去救小狗,却被小狗咬伤,还险些撞上其他车辆。
意外
小狗被撞,男孩救狗反被咬
昨天,宝应一市民来电称,前天下午5时许,宝应花园路上发生一起意外。据附近居民郭先生介绍,当时一对母子在路边遛狗,小狗没有拴链子,这时一辆轿车由北向南开了过来,小狗突然窜到了路中间,轿车避让不及,紧急刹车,还是碾到了小狗。
小狗的惨叫声引起了路边小男孩的注意,他见自家的狗被撞,就飞奔过去,想抱起小狗,没想到意外再次发生。“小狗受惊,连主人都不认了。”郭先生称,孩子飞奔过去时,险些被其他车辆碰到,男孩抱起小狗后,反被它咬了一口,孩子的右手被咬出了血。孩子母亲见状也跑了过去,将小狗夺下,小狗才没有继续咬人。
协商
司机花钱给孩子注射疫苗
小狗跑到路上被车撞伤,孩子去救狗又被咬,到底是谁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下。
“司机责怪狗主人没拴住小狗,狗主人却认为,孩子被咬伤司机有责任。”附近居民梁先生介绍,最后经过调解,司机同意带孩子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和血清,花了一千多元医药费。
梁先生称,很多居民出门遛狗时都不拴绳,带着小狗在路边走,经常有小狗跑到路上,花园路以前也出现过狗被过往车辆撞死的意外。附近居民提及此事仍有些后怕,幸亏孩子跑过去时,没被其他车辆撞伤。
提醒
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系绳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石塔律师事务所的邵佳权律师,他表示,类似的纠纷在小区内和周边道路上确实经常发生。
邵佳权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宠物狗具有一定财产价值,因此将狗撞死或撞伤,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不过,因为相关法规没有进一步明确规定,在一些地方类似事故只是被当作民事纠纷,而不是交通事故来处理。去年3月,莆田城区道路发生了一起小车撞狗事件,交警赶至现场后,认定车辆与宠物发生的碰撞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处理。
“宠物车祸案的责任认定,要看驾驶员有没违法行为,如闯红灯等。”邵佳权表示,此外,还要看宠物狗是否有合法身份以及宠物主人是否尽到监管责任等。
采访中,有法律人士表示,宠物狗跑到路上被撞死撞伤,驾驶员以宠物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拒绝赔偿的案例也曾有过。
“拴着宠物遛狗,也是一种文明的体现。”邵佳权表示,乱跑的宠物狗不仅对路人有一定的安全威胁,对过往的车辆也构成危险,建议市民遛狗时最好系绳,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通讯员 永富 记者 孟俭
【赔偿案例】
宠物狗被撞,治疗费“三七”分担
2015年12月,武汉市民张女士带宠物狗在小区遛弯,没想到狗狗被一辆小轿车倒车时撞伤。为救小狗花去2万多元的治疗费用,主人一气之下,将肇事司机孙某及其交付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祝宏认为,张女士的宠物狗被孙某车辆撞伤的损失属财产损失事件。孙某未确认安全后倒车,张女士未束犬链,故孙某承担70%的责任,张女士承担30%。因此,宠物狗的医疗费用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2000元,剩下的26215元,由孙某承担70%,因孙某所驾驶的车辆已由该保险公司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由该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故该保险公司应共赔付20350.5元,而张女士自己承担30%。
责任编辑:方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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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与狗狗做朋友的宠主也是越来越多,其中不少宠主都对<苏州:宠物狗差点被撞 狗主人暴打59岁环卫工>比较感兴趣。为了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有更好的了解,今天就来给大家说说<苏州:宠物狗差点被撞 狗主人暴打59岁环卫工>的相关知识,看看是否能够让各位宠主更加了解这个问题。
原标题:宠物狗差点被撞男女暴打 59 岁环卫工
现代快报讯(记者 何洁)10 月 24 日晚,一段小视频在苏州当地朋友圈里传开了,一名身穿环卫工服装的男子被一名女子拽着,另外一名男子则对环卫工挥拳,环卫工随即倒地。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段视频发生在苏州平江路,令人唏嘘的是,据周围目击者反映,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因为一只小狗,视频中这对男女因怀疑环卫工的车子碰到了狗,双方发生了争执。
平江路上一家店的监控完整记录下了事件的过程。监控视频显示,当天晚上 9 时 51 分左右,一只未拴绳子的黑色小狗跑到了马路中间,此时一名环卫工驾驶清运车经过,险些撞上小狗,画面中只见环卫工紧急刹车,小狗并没有受伤。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走在前方的一名男子跟环卫工理论起来,转而动起了拳头。
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男子以为垃圾清运车碰到了小狗,很生气,继而双方发生口角。环卫工向对方解释车子并没有碰到小狗,随即打算离开,但却被男子挡住。随后双方继续理论,男子情绪激动,挥拳打向环卫工。环卫工回手,遭男子连续暴打,并被推到清运车边上,差点将车撞翻。环卫工企图拿起钳子回击,之后一名身穿条纹衣服的女子上前参与其中。此时围观市民打电话报警,打人男子不依不饶,继续猛挥拳头,将环卫工打倒在地。
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时间,之后民警和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将环卫工送到医院治疗。
据了解,环卫工名叫何彦龙,今年 59 岁,江苏泗洪人,已在苏州做了七八年环卫工作。经医院检查,何彦龙头面部有大量软组织损伤,胸背部有软组织损伤,有待继续留院观察。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打人男子正在接受调查。
综合现代快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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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狗狗之后,对于宠物的信息也是关注不少,最近不少宠主都对<宠物如人:请理解将“小狗被撞”说成“儿子被撞”>比较感兴趣,作为一个宠物网的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宠物如人:请理解将“小狗被撞”说成“儿子被撞”>的相关知识,看看是否能够让各位宠主更加了解这个问题。
原标题:请理解将“小狗被撞”说成“儿子被撞”
“我‘儿子’被撞死了,你们快来帮帮我!”13日下午,西安交警支队未央大队的民警接到了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而经过三个小时的寻找,交警最终得知女子口中的“儿子”竟然是一只小狗。民警告诉记者,交警大队的事故科平时是很忙碌的,把被撞死的小狗称为“儿子”来报警,实在是对警力的一次消耗和浪费。(4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将“小狗被撞”说成“儿子被撞”,进而报警求助,在很多人看来的确是一种“无理取闹”。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小狗和“儿子”也许真的没太大区别,这也折射出当前广泛存在的“宠物如人”的社会现象。而在此类事故中,如何衡量人与宠物之间的情感价值,是需要社会各界和执法机关反思的问题。
我们常说“众生平等”,但在实际上,人的生命价值是会排在动物之上的。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宠物,家庭宠物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将狗称为“儿子”也绝非个别现象。也许宠物与主人间的情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亲情,但其中也蕴含着情感也是深刻又珍贵的。换个角度看,如果自己的家庭成员被车撞了,又有多少人能保持理智呢?在报纸上、在网络上、在影视片中,人们可以看到大量的,宠物与人类之间的动人故事,人们的道德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已慢慢接受了宠物与人类平等的设定。面向未来,社会是不是应该重视这类情感在各类纠纷中的价值?
近段时间,可以看到不少由对宠物情感引发的新闻热点。为宠物购买豪华墓园,体现的是主人对逝去宠物的悲痛与不舍;因宠物突遭不测而烧车泄愤,体现的是主人对遇害宠物的愤怒与无奈;驯犬师培训走向热门,则体现出主人对关爱宠物的体贴与细致。所以,因小狗被撞死而报警,在情感上也是可以理解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到2016年,中国宠物行业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9.1%,居各行业之首。2016年,仅宠物犬、猫市场的行业规模达到1720亿元。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养宠大军”当中,这也说明了现代人对宠物所抱有的情感需求。因此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考虑到主人对宠物的感情,也能体现出政府职能转变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和谐社会,不单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中也有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注人与宠物之间的情感价值,需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着眼点,加强对相关事物的执法资源投入。当然,为“小狗”被撞死而消耗大量警力资源的确不会被认可,但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宣传引导上入手,教育饲养宠物的民众,如何通过合理的正常的表述渠道,有效解决此类纠纷。同时,对针对涉及宠物生死的纠纷,应多关注主人的情感需求,投入更多的精力,在经济仲裁、赔礼道歉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减少矛盾激发的可能。
面对很多涉及宠物的新闻事件,有不少网友感叹道“人不如狗!”。但实际上,不是“人不如狗”,而是“狗也如人”。文/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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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午1时,汇嘉集团行政办公楼值班室,崔瑞玲和同事来看丢丢。
10天前,他怀中的这只白色
流浪狗
在公司门口被车撞坏了右腿,鲜血直流,公司员工在两个小时之内凑了4700元将狗送至宠物
医院治疗。如今小狗走起路来虽然一瘸一拐,但精神已经恢复大半了。对于救助这只并不起眼也不名贵的流浪狗,众人说,生命面前,金钱是小事。
&ldqpo;会来事儿&rdqpo;流浪狗被撞
&ldqpo;今年3月初一天早晨,我发现院子里趴着一只小白狗。&rdqpo;薛迪波说,小狗连续几天都跑进院子中,它既不叫也不随意跑动,大家也就默认了它的存在。有人拿来坐垫团成一个小窝,有人拿来吃的喝的,小狗也就&ldqpo;赖&rdqpo;在院子里不走了,大家叫它&ldqpo;丢丢&rdqpo;。
此后的每天早晨,丢丢都要站在大门口跟随进院子的员工一路小跑到办公楼前,用头蹭蹭人再跑回院门迎接下一个员工;每天下午,再把每个人以同样的方式送走。大家都说,丢丢是一只&ldqpo;会来事儿&rdqpo;的
狗狗
。只是,以院门为界线,丢丢从不踏出这条线。
出事的前一天,楼内负责登记接待的小伙儿王晓春给丢丢洗完澡,丢丢还吃了马路对面大盘鸡店老板赵劲松送来的一碗鸡肉。没人想到第二天一早,丢丢因为追一只过路的猫被一辆车撞了。
大家捐款4700元救治
被车撞后,丢丢的半边身子瞬间被血浸湿,腿骨露在皮外。肇事车辆见是一只流浪狗,没有停车,径直开走了。
&ldqpo;我们看到后,到办公大厅给同事们说了情况,大家立即建了一个爱心捐款群发起了捐款。&rdqpo;员工周轩说,小狗的呼吸越来越弱,大家你30元,我50元,不到半个小时,40多个同事捐了2000多元医疗费。
随后,周轩和崔瑞玲等其他3名同事将丢丢送到宠物医院。在医生给丢丢拍片、做手术时,又有公司员工转账发来捐款,加上之前的一共有4700元。
从8月7日住院到14日出院,一周时间,在彼此没有商量的情况下,部分公司员工去医院看丢丢。为丢丢看病的宠物医生马波说:&ldqpo;头一次见到一个单位的人集体救助一只流浪狗,很叫人动容。&rdqpo;
现在,由于伤势原因,丢丢已经不能自由走动了,但它每天仍坚持用目送代替以往亲自引路,迎接大家上下班。
&ldqpo;说实话,4700元,能买多少只这样的狗了,但它是一条生命,我们才没想放弃。&rdqpo;该公司行政中心主任仇祯说。
(文/晨报记者 余梦凡 图/晨报记者 豆兴军)
□对话
&ldqpo;眼睁睁看着它死去,我们做不到&rdqpo;
对于公司员工集体捐钱救狗,附近居民有所耳闻,有人质疑:流浪狗确实挺可怜的,但每天需要帮助的人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4700元帮助有需要的人是不是更有意义,用来救助一只流浪狗是不是爱心泛滥,献爱心献错地方了。就此,记者采访了参与施救的人。
记者:狗狗受伤,怎么会想到募捐救治?
崔瑞玲:大家的意愿。一听说狗狗受伤了,办公室里的人都急了,说赶紧送医院,但又不知道需要多少钱,大家就说先每人凑一点。几乎每个人都和丢丢很有感情,上班时间又脱不开身,只能捐钱委托我和别的同事去医院了。
记者:一下募捐到4700元,最初有没有想过能募捐到这么多?
周轩:没有,因为在送狗狗去医院前不知道救治具体需要多少钱,没人规定单笔捐款数额和总额,也不知道能筹集到多少钱,大家自愿捐款,就一下捐到那么多了。
记者:花钱去救一只流浪狗,有人不理解,流浪狗救活容易,让它不再流浪就没那么简单了。
崔瑞玲:有人质疑我能理解,如果我们这次没救狗,一样会有人质疑为什么对一条生命见死不救。公司有困难的员工,大家也在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虽然是狗,但也是一条命,眼睁睁看着它死去,我们真的做不到。
至于丢丢今后的生活,目前还没有人收养,但我相信大家会尽力照顾好它直至找到新的主人。
(晨报记者 余梦凡)
人狗敌对或和谐,还在于人
关于人与狗的新闻,从昨天到今天展示出了两个极端的故事。昨日本报报道的
藏獒
咬穿老人手掌的事件,让人愤恨。但狗和人之间也有温情,就像丢丢和汇嘉集团公司员工。随着社会的发展,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的作用从最初的看门护院已经变成了排解寂寞的一种方式。
狗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养狗的人认为,狗狗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反对的人觉得狗狗到处大小便,破坏了环境卫生;养狗的人说,我养狗关你什么事,反对的人说,狗吓着孩子了。
其实,这些矛盾的背后不在狗,而在于人,养狗的人。如果养狗的人都能做到文明养狗,不要随意丢弃;遛狗时把狗用链子拴住,避免狗伤人;随身携带报纸、卫生纸等物品,妥善处理狗的粪便等,那狗带给人们的一定是安慰和快乐,带给这座城市的一定是和谐、温馨。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近年来,宠物狗也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家庭,俨然成了重要的家庭成员,还被不少主人亲昵地唤作“小宝贝”。宠物狗如果出了意外状况,主人肯定伤心不已,甚至痛苦万分。那么,如果宠物狗被撞身亡,主人能不能高额索赔呢?
前段时间,家住秀洲区王江泾镇的陈晓乔像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后带着自家的“儿子”凯凯——一条边牧犬外出溜达。
这条边牧犬身形挺拔,双目炯炯有神,端坐在地上,就像是一位凯旋的将军,很招人喜欢,因此陈晓乔给它取名为“凯凯”。更难得的是,凯凯颇通人性,平时出去即使不拴狗绳,也总是跟在前后,不会跟丢。
那天,当陈晓乔和凯凯经过一个路口时,一辆转弯的汽车撞倒了凯凯。见状,车主张女士赶紧陪着陈晓乔,把凯凯送到了离王江泾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抢救。凯凯被拍了X光片、吊了生理盐水并打了强心针,医药费共3000多元。但是3天后,凯凯还是因为伤重死了。
凯凯死后,陈晓乔联系到“肇事者”张女士,要求赔偿,除凯凯就医时的医药费3000多元外,还要求张女士赔偿凯凯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2万元。
张女士一听陈晓乔开口要价这么高,而且还有什么丧葬费,心里很不痛快,“不就死了条宠物狗嘛,还提出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八成是遇上敲竹杠的了!”张女士的怨气也上来了,索性表示,一分钱都不准备赔。
陈晓乔觉得,张女士对凯凯的死非但没有愧疚感,而且完全没有赔偿的诚意,一怒之下就要去砸张女士的车。张女士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爱车被砸,于是两人推搡在一起,最终有人报警。
派出所的老娘舅帮忙调解纠纷。陈晓乔一上来就控诉:“她撞死了我儿子!”老娘舅一听吓了一跳,正要去向民警询问情况时,张女士淡淡地说道:“不就一条宠物狗嘛,还儿子呢。”老娘舅这才知道,出事的原来是条宠物狗。
于是,老娘舅招呼双方坐下来,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陈晓乔说,他养了这条狗3年多,费了不少心血,真的是当儿子一样来养的,感情很深。凯凯死后,陈晓乔也因为伤心不已引起身体不适,好多天后才缓过劲来,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张女士则表示,宠物狗确实是她撞死的,但是那天她的车速并不快,而陈晓乔没有牵狗绳,因此,很可能是凯凯受了惊吓自己撞上来的,陈晓乔看管不力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最重要的是,撞死宠物狗哪可能产生什么精神损害赔偿?”
见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强烈,老娘舅决定把他们分开,分别进行调解。
针对陈晓乔的诉求,老娘舅请浙江嘉洲律师事务所陶律师来帮忙进行法律解释。
陶律师指出,能否主张精神赔偿,主要看对象是否具有人格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损毁,财产所有权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案例的争执焦点是,这条狗是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
陶律师说,从司法实践看,不妨这样解释,当人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特定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寄托于某种具体的纪念品上时,这种具体的纪念品就具有人格利益因素。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本身价值不大,但是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意义,成为某种象征。这样的物品就具有人格利益的因素。再比如,绝版的照片洗坏了或者结婚照被拍坏了,当事人有权要求精神赔偿。“而宠物即使与主人感情再深,再通感情,也不能被列入这个范畴。”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陈晓乔提出的一些要求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老娘舅也做起张女士的思想工作,“如果换位思考,自己家养了3年多的宠物狗突然被撞而死亡,你会是什么心情?”
在律师和老娘舅法理结合的调解下,陈晓乔和张女士最终达成协议,张女士赔偿3000多元医药费,另外赔付边牧犬的市场价给陈晓乔。(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时有所闻。饲养宠物,应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为了他人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为了狗狗的安全,宠物主人在出门遛狗的时候,应该拴上狗绳。此外,即使感情再深,宠物毕竟还是低智商的动物,出了类似的意外,主人伤心不已,但赔付不可能按照人的标准去执行。
最近网络上看了一篇关于
宠物
食物中毒的一篇报道,均是吃了有毒的香肠,疑是有人恶意投毒,小编在此提醒大家,遛狗时,请多注意,不要让爱宠随意吃地上的东西。(本图是网上下载,与本文无关)
晨报讯(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李宁)&ldqpo;我们小区有多只
宠物猫
狗被毒死了。&rdqpo;昨日,有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在高新园区海珠花园小区,居民家饲养的宠物猫狗中毒身亡,这些中毒的猫狗都是在散步过后出现中毒现象的,同时居民们还在草丛中发现与中毒宠物呕吐物一模一样的香肠。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现场只剩下两只
宠物狗
的尸体,记者注意到,两只狗的身体并无外伤,只是爪子上有些伤痕,尸体周围留有一摊呕吐物,里面清晰可见红色的香肠。记者了解到,共有五只宠物狗、两只宠物猫死亡,而它们的呕吐物中都有香肠。据附近居民介绍,这些宠物的尸体都是早上被发现的,&ldqpo;我正常将狗带到小区内散步,平时它都是按时回来的,没想到今天早上等了很久它还没有回来,正在我着急的时候,有邻居告诉我,我家的狗中毒了,我赶紧跑去一看究竟,结果看到我家的狗倒在花坛内,四肢抽搐脸部发青,同时周围有许多呕吐物,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红色的香肠,我从来不给它喂香肠,这一定是有人故意投放有毒的香肠。如果这些香肠被流浪汉或者小孩子捡食了,那后果不堪设想。&rdqpo;一名狗主人对记者说。
发现宠物中毒后,主人们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到达后将怀疑有毒的香肠带走。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看了《宠物狗被撞一定会赔偿吗?南京未系绳犬被撞亡 狗主人还需陪修车费》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狗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柴犬被主人打后会记仇吗,一起来看看吧!
宠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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