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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

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知识的相关学习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宠物们都是非常有灵信的它们把一生的时间都奉献给了主人,那么怎样的宠物知识才能更好的帮助到我们饲养宠物呢?《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作为一名爱狗人士,小编不仅自己养了狗狗,更是认识了一群养狗狗的宠主,最近发现不少宠主都对<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的相关知识,让各位宠主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

    导读: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宠物狗狗饲养现在比较多了,百分之60以上家庭都有饲养宠物狗狗的习惯,但管理好自己的爱犬已经是有法律约束了,但还是经常出现纠纷,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索赔也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近日山东就发生了一起宠物狗狗造成对方十级残废的事件,我们来看看。

    很多人都养宠物狗,但是一不注意,宠物狗也容易伤人,这不在西海岸新区就有一个居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

    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西海岸新区居民刘某某饭后散步被一宠物狗扑倒受伤,狗主人林某先承诺赔偿,后又耍赖不肯赔,被诉至法院。近日,黄岛法院判决林某赔偿刘某某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合计3万余元。

    饭后散步被狗扑倒

    2018年5月的一天晚上,西海岸新区居民刘某某饭后在小区遛弯,突然被一只拉布拉多犬扑倒在地,受伤不轻,同行的邻居老太太都慌了,纷纷开始帮忙找肇事狗的主人,这时,找狗的林某也出现了,大家当场围住林某说理。

    原来,该拉布拉多犬“土豆”是林某饲养的宠物,林某在小区内遛狗时,恰遇小区内其他宠物狗,“土豆”高兴的撒欢一样,林某见状便松了狗绳任其与别的小狗追逐,很快“土豆”就脱离了林某的视线,当林某找到“土豆”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林某当即认可“土豆”撞伤刘某某的事实,见刘某某伤势严重,双方简单商讨了赔偿事项,就抓紧将其送往医院诊治。经诊断,刘某的左股骨下段骨折、头皮挫伤,为治疗病症住院10天,支出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且经鉴定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狗主人不想赔偿损失

    然而,林某在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之后,再未支付其他费用,当刘某某之子找到林某继续要求支付医药费时,林某却一口咬定并非自己的宠物撞伤刘某某,不需要赔偿刘某某任何损失。多次索要未果且林某态度蛮横,刘某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林某诉至黄岛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林某坚持辩称并非“土豆”撞伤林某某,并对当时的目击证人予以否认,原告则提交了刘某某之子与林某的通话录音,录音中林某多次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法院判赔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林某承认在事发时对“土豆”脱离管理,其不在其视线范围之内,结合刘某某方提供的录音证据中,其多次表示愿意承担合理治疗费用,法院依法认定刘某受伤是由林某饲养犬只侵害导致,林某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酌予认定为80%。原告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谨慎注意躲避风险,故应承担20%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刘某某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合计3万余元。

    黄岛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如今饲养动物的人越来越多,动物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饲养动物并不违法,但一旦动物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动物饲养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希望有爱宠的朋友们,要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地饲养动物,加强对动物的看管,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否则不仅会使他人遭受“天降横祸”,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定要文明饲养动物,加强看管,不要伤害他人!(早报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郝浩)

    原标题:气愤!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 索赔遭拒

 


延伸阅读

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狗主人喊冤狗离她2米远!


最近,宠物迷的小编跟养狗狗的宠主交流颇多,发现不少宠主都对<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狗主人喊冤狗离她2米远!>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狗主人喊冤狗离她2米远!>的相关知识,相信能让各位宠主对这个问题更加了解。

    导读:女子被狗吓成十级伤残!狗主人喊冤狗离她2米远!现在饲养宠物狗狗多了,但关于狗的纠纷也多了起来,很多纠纷协商不下了,最后还是要走法律程序。近日,一养狗人被告上法庭,判决陪9万元,但狗主人一直喊冤!所自己的狗狗离他有两米多远,根本没有碰到,那么这样的事情如何判呢?下面我们来看看。

    我们经常听说主人遛狗不拴狗绳,导致狗狗被车撞死,或者是狗狗咬伤人的事情,但是今天这个事情有点不一样,居然有人被狗吓成十级伤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图中圈出来的就是那条把人吓成十级伤残的阿卡斯加,在小编的印象中阿拉斯加都是那种憨厚可爱的呀,这条阿拉斯加长相有那么狰狞吗,居然把人吓成那样?

    原来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本来主人带着这样的大型犬是牵了狗绳的,可因为阿拉斯加要去路边的草地里排泄,主人就放开了牵引绳,让狗狗独自进入草地排泄,当狗狗排泄完,从旁边草地跑向在人行道的主人时,恰好有一名女子经过,怎知这名女子极度害怕狗狗,看见突然冲出一只这么大的狗,又误以为要攻击自己,所以下意识的连忙往后退,谁知一个不小心便摔倒在地。

    主人见此景立马跑过去牵住狗狗的牵引绳,但是悲剧已经酿成,该女子倒地不起,并且表情十分痛苦。起初狗主人还以为该女子反应有点过于“浮夸”,可等最后送到医院经司法机关鉴定后,狗主人大惊失色!腰椎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我的天呐,狗主人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吓居然吓成这么严重的伤残了。

    事后,该女子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女子被未栓牵引绳的大狗吓成十级伤残为由,向狗主人索赔近19万元。不过庭审时法官也表示,当时狗狗确实没有为栓绳,可狗狗毕竟没有对该女子做出直接的伤害性动作,觉得应该降低狗主人的赔偿。



    当事人双方一度因为赔偿的事情无法商量一致,导致被迫休庭。然后双方找到法官,希望通过庭外调解来解决赔偿纠纷。最终,这件事情以被告向原告赔付9万元,和双方各自承担1000元的诉讼费而告知。

    虽然,这个事件结束了。但小编看完这条新闻后,不禁还有几个疑问:

    1、狗狗吓到别人都要赔偿了吗?如果是一个天生长的面目狰狞的人,吓到了其他人,是否他也要承担赔偿呢?长相并非人家自己能决定的,这也有错了吗?

    2、庭审时,狗主人反复强调狗狗是去排泄,所以那个时间没有牵狗绳,表示狗狗脖子上挂着绳子,只是没牵在手里罢了,我想问这是理由吗?就好比“”我不懒只是勤快的不明显一样”,勤快的不明显那不就是懒么,不管狗脖子上有没有绳子,没人牵住的话,还不是无法约束狗狗的行为。

    结语:我们不希望看到狗狗遇难的新闻,更不希望看到狗狗伤人的悲剧。记住,出门遛狗请务必牵好牵引绳,对狗狗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男子散步被宠物狗袭击 自卫扔狗致重伤惹纠纷!


都说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与狗狗做朋友的宠主也是越来越多,其中不少宠主都对<男子散步被宠物狗袭击 自卫扔狗致重伤惹纠纷!>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男子散步被宠物狗袭击 自卫扔狗致重伤惹纠纷!>的相关知识,能让各位宠主从不同的角度理解这个问题。

    原标题:成都男子散步被宠物狗乱咬 下意识扔出去致其重伤



 

    案例:

  

    武侯区某小区的冯先生上个月在小区散步,哪知同小区李小姐养的一条泰迪宠物狗突然朝他扑来,一阵乱咬狂吼。“我出于自我保护,下意识地用力扯开它,并扔了出去。”冯先生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当时受到惊吓用力过猛,宠物狗被扔在了小区的一块大石头上,受了重伤。匆忙赶来的李小姐看到自己爱狗受伤,心痛不已,一口认定冯先生要负责狗狗的治疗费用,并且还要求精神赔偿。“我才是被狗袭击的人,虽然没有咬出什么大问题,但手也被抓伤好多处,打了狂犬疫苗,怎么这还要我负责呢?”冯先生觉得这件事他不追责就算了,竟然还倒要赔偿,他想不通,打来热线咨询,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冯先生所遇到的是在被饲养动物伤害的情形下实施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问题。面临宠物狗无端的攻击,冯先生为避免自身伤害而对其采取防卫措施,属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只要没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本案中,冯先生将狗扯开并扔出去的行为,符合常人遇险自卫的本能反应,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故李小姐无权向冯先生索赔。

 

    不仅如此,我国法律还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非被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冯先生不仅不需要向李小姐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李小姐承担他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华西社区报 记者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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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打”顺风车丢了!滴嗒判赔3000元冤吗?


作为一名爱狗人士,小编不仅自己养了狗狗,更是认识了一群养狗狗的宠主,最近发现不少宠主都对<宠物狗“打”顺风车丢了!滴嗒判赔3000元冤吗?>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宠物狗“打”顺风车丢了!滴嗒判赔3000元冤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就这个问题能跟各位宠主多讨论讨论。

    导读:宠物狗“打”顺风车丢了!滴嗒判赔3000元冤吗?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这个年头很多事情拿钱就能摆平的。这不,一泰迪主人为自己的狗狗叫了一个顺风车,并不是自己一起去,叫司机把狗狗从唐山运到北京通州,虽然达成了一致,结果把泰迪狗给弄丢了!这下狗主人可不敢了,协商不成直接走法律程序,最后法院一审判赔6000元退运费!对于这件事情您怎么看呢?

    方便、实惠是网约顺风车的天然优势,但一旦乘客权益受损,而平台又不提供维权帮助,这可真是一件麻烦事儿,

    宠物狗“打”顺风车丢了

    主人告“滴嗒出行”,法院一审判赔6000元退运费,北京消费者苏某不久前就打赢了一场与顺风车有关的维权官司。    

    2019年3月17日,苏某通过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行公司)旗下的“嘀嗒出行”平台,预约了一辆从河北唐山到北京通州的顺风车。

    坐车的不是人,而是苏某的一只泰迪犬。苏某把宠物狗用全封闭的箱子装好后,请司机把狗从唐山运到北京通州。

    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没想到,苏某很快接到司机电话,说泰迪犬从箱子里出来,跑出车外,丢了。

    苏某与畅行公司交涉,该公司只是作出“订单挂起、车主封号”的处理,还拒绝向苏某提供车主相关信息。索赔无果,苏某将畅行公司起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其宠物犬损失6000元,并退还99元运费。

    畅行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被视为放弃了答辩和举证、质证的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畅行公司作为承运人,应该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判决支持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畅行公司上诉

    辨称它是居间人而不是承运人,原告运狗违反平台规则,畅行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畅行公司辩称,该公司在顺风车业务里只负责“合承信息撮合”,法律地位类似于居间人而非承运人;“嘀嗒顺风车”合乘公约明确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等行为,苏某的行为违反了平台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苏某则认为,畅行公司属于无照非法运营,未充分核实司机及其车辆信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畅行公司存在故意隐瞒不得托运宠物的情形,且拒绝提供司机信息,严重损害其财产权益,应当承担其财产权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嘀嗒出行应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提供服务者有效信息,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目前相关法规规定,在当地政府未作出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顺风车平台即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无需承担承运人责任。苏某使用的是通过畅行公司旗下的“嘀嗒出行”平台预约的顺风车业务,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公司提供的是网约车服务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关于畅行公司作为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有误。

    二审法院同时认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虽然不是顺风车业务中的承运人,但其出于营利目的从事了复杂的组织行为,使得“顺风车搭乘”得以广泛开展,平台在此交易中有着特殊重要性和深度参与性。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畅行公司作为合乘出行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在过错范围内对车主或者乘客人身或财产利益损失承担责任。

    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畅行公司作为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在受损消费者无法直接找到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时,应当承担协助义务,当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在托运方式和托运安全等问题的处理上,苏某和司机均有过错。然而,畅行信息公司在发生损害时的处置措施并不妥当,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消费者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判令畅行信息公司赔偿苏某损失3000元,退还运费99元。

    顺风车安全问题

    仍是用户关注的焦点,只有坚持“消费者利益至上”,才能真正做到运营安全。

    两起女乘客遇害事件发生后,2018年8月,一家独大的滴滴顺风车全面下线。继而,嘀嗒出行、高德等趁机抢占顺风车市场,瓜分顺风车行业的“大蛋糕”。

    一年来,尽管未出现极端恶性事件,有关顺风车安全问题的报道及质疑仍不时见诸报端。

    以嘀嗒顺风车为例:

    ❒ 据南方报业客户端“南方+”报道,2019年1月26日,广州乘客马先生通过嘀嗒顺风车出行时,司机私自加价未遂,持刀砍伤乘客后逃离现场。事后嘀嗒回应称永久封禁涉事车主平台账号。

    ❒ 据云南网报道,5月6日,昆明在校女大学生使用嘀嗒出行顺风车返校,车主竟表示“摸腿就可以免单”。事后嘀嗒回应称已对该车主账号进行了封禁处理。

    ❒ 据环球网报道,艾女士在7月19日下午在嘀嗒出行上喊了顺风车从深圳回东莞,在上车后发现副驾上还有一个人,行驶期间司机一直在找艾女士聊天。在驶入高速路后,司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后睡觉一小时左右,还对乘客艾女士伸出了“咸猪手”。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何伦健律师向《中国消费者报》表示,滴滴顺风车整改至今仍未上线,其他顺风车平台趁此抢占市场,但大都忽略了安全问题。顺风车运营企业既要做好事前、事中的风险防控,还应做好事后的维权保障,只有坚持“消费者利益至上”理念,才能真正做到运营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对顺风车安全问题,你怎么看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带走“离家出走”的宠物狗索赔3000元!看看法院怎么判的!


最近,宠物迷的小编跟养狗狗的宠主交流颇多,发现不少宠主都对<带走“离家出走”的宠物狗索赔3000元!看看法院怎么判的!>比较感兴趣,作为一个宠物网的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带走“离家出走”的宠物狗索赔3000元!看看法院怎么判的!>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各位宠主。

    导读:饲养宠物狗狗如果看护不好,狗狗就会好奇走失,甚至被人带走。不过有的人带走是出于好心,目的是不让狗被偷走,方便寻找。有时候这种行为就不一定被主人理解了,近日,带走“离家出走”的宠物狗索赔3000元!看看法院怎么判的!我们来看看。

    东北网7月23日讯(那娜 记者 佘雨桐)近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宠物狗走失引发的纠纷案。

    2020年4月22日,原告赵某发现自家宠物犬不见,于是在经营的商铺附近寻找,约一个小时,寻找未果,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经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分局向阳派出所干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涉案犬当日8时46分出现在原告经营商铺10多米远的公共区域,并在两车间停留,8时50分许,被告郝某驾驶的车辆在距离涉案犬约4—5米停下,被告下车到该犬身边查看后返回,8时56分,涉案犬上了被告的轿车。9时50分,被告驾驶车辆离开。

    确认被告车辆将涉案犬带走后,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原告于当日11时50分找到被告将爱犬取回。

    原告认为被告偷走其爱犬,为了寻找爱犬,其经营的商铺不能正常营业,已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调查,2020年4月22日8时46分,被告驾驶车辆送单位同事到涉事地附近办事,发现4-5米处一宠物狗停留在两台车之间,因当日刚下完雨,被告上前查看后回到车内,随后宠物狗来到被告车旁,被告打开车门后,宠物狗上车,因无人认领,被告在同时办完事后,便于9时50分驾车离开。当日11时51分,被告借用朋友手机在朋友圈内发布了寻找丢失宠物狗主人信息。11时54分,原告联系到被告。

    2020年6月1日,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向原告下发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报警回执。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应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原告以被告偷走宠物犬,侵犯其财产权,为寻找爱犬其经营商铺不能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并赔礼道歉。原告所出示的证据,均不能有效证实被告实施了盗犬行为,即侵犯了原告财产权,也不能证实原告当日不能正常经营店铺是被告造成的。

    相反,原告出示的证据却正是原告所饲养的宠物犬,因无人看护长时间停留公共场所的事实。且被告在拾得涉案犬后及时在朋友圈中发布寻找犬主人信息,又在原告来询后及时将犬交还,已尽到了相应义务,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综上,判决驳回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带走“离家出走”的宠物狗被告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主人因遗弃四条狗 被法院判其照顾狗终老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打着爱

宠物

的幌子而虐待它们,有的人就因为一时寂寞,心血来潮想养宠物,然而却做不到应该做的基本责任,导致最后抛弃宠物,让它们成为流浪宠物。

看到一条新闻:

香港某犬主由于所住房屋被断水断电而被迫搬家,将家养的四只

狗狗

遗弃在原来的房屋里,导致狗狗们缺水缺粮。

该犬主被控残酷对待动物、没有对所有禁闭动物的处所保持清洁,及无牌畜养狗3宗罪。

最终,该犬主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9000港元(近8000元人民币)。裁判官表示,幸好这次4只狗的健康无大碍,若因为疏忽和遗弃令狗失去性命,必然判监。

裁判官批准他取回4只狗,应&ldqpo;视为家人&rdqpo;、&ldqpo;照顾它们终老&rdqpo;。

狗狗被遗弃的事件频有发生

就在前不久,中国一留学生在澳大利亚一家旅馆里弃养了一只

巴哥

和一只

贵宾

。其中,巴哥因为严重脱水病发,被发现后做了紧急手术。

警方查到狗主人后勒令其缴纳了7000多澳元的治疗费用,并判决该女生无限期禁养任何动物。

不少人买狗的初衷只是一时兴起,而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没有把狗狗当做家人朋友一样的想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狗狗的兴趣慢慢减少,或者由于工作忙没时间遛狗、认为怀孕了不能养宠,更有甚者在狗狗生病时候不想负担治疗费而将狗狗遗弃。

狗狗在被遗弃后,没有了约束,随意出现在街头巷尾,还会生很多的小狗,

流浪狗

的数量也随之越来越多。

被遗弃的&ldqpo;忠实朋友&rdqpo;或成&ldqpo;杀手&rdqpo;

据数据显示,弃养狗狗是导致流浪狗成患的主要原因。

流浪狗伤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其实,流浪狗中相当一部分是被遗弃的

宠物狗

去年五月,某高校一女生在校园散步时遭到一群流浪狗追咬,次日早晨又一名学生受到了流浪狗的攻击。校方表示,一部分流浪狗是学生遗弃的,已全面清理校园流浪狗行动,将其捕捉至动物救助中心。

某小区业主接二连三被附近一只黄狗咬伤。据调查,该黄狗是之前这里一家商户搬走是遗弃的,如今刚产下一窝小狗。黄狗白天在窝里守护小狗崽,夜晚出去觅食或发生伤人行为。

有部台湾电影叫《十二夜》。之所以叫十二夜,是因为在台湾所有的流浪动物收容所里,如果动物超过了12天还没有被领走,就只能被执行安乐死。

狗狗进入收容所的第一天,会被确认身份尝试联系主人。

除了部分幸运的狗狗被领养带走,其余的狗狗在接下来的11天里,经历了从无尽的反抗、害怕、等待到绝望,直至过了第12天,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

导演拍这部电影的目的就是为了宣扬&ldqpo;不弃养&rdqpo;的观念,如果没有弃养,就不会有收容所里那一只只经历12天的煎熬、挣扎、绝望最终被执行死亡的狗狗,也不会有那么多在大街上食不果腹、无处遮风避寒甚至伤人的狗狗。

养狗是个辛苦活

喜欢狗和养狗其实不是一回事。

你看到别人家的狗狗都是乖巧聪明的,觉得好玩所以自己也想养只,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它的主人在背后付出了多少。养狗,最大的问题是你的精力和耐心。

养狗的时候想一想,你能为它付出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吗?能忍受它的顽皮和不听话吗?能在它生病的时候照顾它吗?能接受生活上的很多改变吗?

要知道,养狗不是三分钟热度的事,如果你把狗狗带回家,就要对他们负责,而不是有一天随意丢弃使之流浪。

如果爱,请深爱,拒绝遗弃。


宠物狗不习惯环境导致邻里上法院


厦门:夜半狗叫 宠物狗不习惯环境导致邻里上法院

今年9月开始,张先生老觉得郁闷,因为住在楼上的杜先生养了一只

宠物

,半夜

叫常搅了他的美梦。这事闹着闹着就闹上了法庭,近日在厦门思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杜先生同意将

送人,并向张先生道歉。 据悉,由于

宠物

立法领域的匮乏及管理滞后,近年来因饲养宠物而引发的伤人、扰民等社会问题日益凸显。思明区法院受理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从2011年开始就有每年递增100%的趋势,其中尚不包括因动物鸣叫干扰邻里生活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以及因流浪动物伤人而无法确定被告的伤人事件。

夜半狗乱叫 邻里不和闹上法庭

楼上楼下本应和睦相处,但张先生却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儿。他和杜先生是同一栋楼上下层的邻居,他的卧室和杜先生家的阳台相邻。今年9月杜先生养了一只

宠物狗

,并将阳台作为小狗的栖身之所,张先生的烦恼也就来了。 “可能是刚抱养的狗,一到晚上就叫,有时候还经常半夜狂叫,弄得我难以入眠,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多次找杜先生沟通,他却不予理睬,一直拒绝解决这个问题。”张先生说,他还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多次与杜先生协调,但对方均推卸责任,后来又通过社区居委会的调解员和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他依然拒绝处理”。于是,张先生一气之下,将杜先生告上法庭。 杜先生认为,养狗是自己的自由。小狗在半夜狂吠是天性使然,习惯新环境之后便不会如此。他还建议“不要跟狗一般见识”,可以更换隔音效果更好的窗户。同时,他也表示自己事务繁忙,没时间配合张先生的要求。 经过法院调查后,发现杜先生家饲养的

宠物狗

并不习惯新环境,每天晚上都会强烈吠叫。对杜先生而言,要认识到半夜狗叫确实给张先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杜先生一再拖延解决问题,不利于邻居和睦相处。 最终,在思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杜先生同意将小狗给他人饲养,并向张先生道歉。 原文标题:宠物难管!“

狗大战”引发邻里不合 闹上法院

偷偷抱走路边的宠物狗

今年39岁的四川人周某,平时一直在萧山做三轮车载客的生意。一天,他送客人到钱清时,看到路边走着一条长得很好看的

宠物狗,竟因此动了心,偷偷抱走了狗。原以为偷条狗没什么大事,却因此触犯了法律。周某近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9月5日,被偷抱走的宠物狗叫斯坦福斗犬,市场价格在6000至7000元之间。当天下午,狗主人高先生的母亲带着狗出门散步,结果狗就不见了。

高先生介绍,她的母亲带狗散步时有个习惯,出门时走路,回家时坐公交车。由于宠物狗不方便抱上车,它一般都是自己跑回家。当天散步结束后,他母亲像往常一样坐公交车回到了家,然而狗却迟迟没有回来。

之后,高先生和母亲立即回公交车站寻找,但是没有见到狗的踪影。随后几天,高先生又发动亲戚朋友一起寻找,但始终没有结果。

9月22日,高先生来到钱清派出所报警,向民警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公交车站台附近的监控录像。据监控显示,当天,高先生的母亲上公交车后,狗就被一名开红色载客三轮车的男子抱走了。

依靠沿路的监控录像,民警对三轮车的轨迹一路追踪,一直跟到了萧山衙前。掌握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衙前,经过排查,果然找到了该男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讯,周某承认了偷狗的犯罪事实。他交代,当天他送客人到钱清,看到高先生的宠物狗长得不错,就一路尾随,直到高先生的母亲独自上了公交车,他就趁机抱走了狗。因为害怕被人发现,他之后带着狗到萧山一个养狗场,换了一条狗。

根据周某交代的情况,民警最后在养狗场里找到了高先生的宠物狗,并交还到高先生母亲的手里。

看了《山东市民被宠物狗扑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判赔三万余元!》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狗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被宠物狗咬伤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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