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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禁食狗肉!农业农村部征求社会意见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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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宠物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和人类的关系比较密切,但在古代,吃狗肉也是一种习俗,包括现在还是有很多地区就是喜欢吃狗肉,如玉林狗肉节,虽然有爱狗人士去闹,但作为地方的习俗,也没有太好的方式,只能购买下来。近日国家拟禁食狗肉的消息让很多爱狗人士方向了,农业农村部征求社会意见,希望得到社会的看法。

    国家拟禁食狗肉,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这是在前几天,国家公布关于三是一种可允许食用的家禽家畜,以及18种智能引种作为使用皮毛观赏等等的动物但不能够吃。在这次公布的名单当中,特地的标注出狗不能列为畜禽类进行管理,因为西方国家已经把狗看作为人类的伴侣动物。这种说法从某种程度上把狗单列出来,狗肉不能吃了。

    这种不能够吃狗肉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其实就目前来说,应该不适合当前的禁止吃狗肉的做法。因为我国吃狗肉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甚至是几千年的历史,从少林寺这部电影可以看出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吃狗肉了。

    狗的确是一个有灵性的动物,对于人类是非常忠诚的,但是狗的疾病也非常的多,特别狂犬病到目前是一个不治之症。如果说不允许吃狗肉了,那么现在农村喂养的土狗非常的多,而且城市里养的宠物狗也非常的多,这些狗一旦被弃养的话将会有很多的流浪狗,会影响到很多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当然对于狗肉不允许吃,是有好多的地区已经开始明令禁止了,比如广州地区从今年5月1日开始不允许吃狗肉了,台湾已经不允许吃狗肉了。我国是否要全面禁止吃狗肉呢?这对于我们的国情来说目前来说的确有点不切合实际。

    对于禁止吃狗肉的确是社会的一个进步,当然也是一个文明的标志,更显现出了人的大爱精神以及慈悲为怀的心理。但有时一旦不切合实际的做法也会造成更大的人类的伤害,毕竟狗的生命是非常长的,一般在15~16年个别的能生活到20多年。如果说不允许吃狗肉,最好让养狗的人一定要把狗养好,实行实名制养狗。在某些情况下,要对狗做绝育的手术,否则的话有一天真的是狗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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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狗狗的人也多了,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土狼狗、农村常见的土狼狗是什么狗?多少钱一只?>比较感兴趣。为了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有更好的了解,今天就来给大家说说<土狼狗、农村常见的土狼狗是什么狗?多少钱一只?>的相关知识,看看是否能够让各位宠主更加了解这个问题。

    导读:狼狗是泛指外表长的想狼的狗,通常我们把德国牧羊犬、日本狼青叫狼犬,其实,我国农村地区也有很多日本关东军留下的日本狼狗广泛使用,也有一些德牧串串在各地饲养,也还有早期饲养的一些狼型犬的品种,通常土狼狗。经常我们在集市上可以看到的很多卖土狼狗的农民朋友,很多人不太清楚,农村常见的土狼狗是什么狗?多少钱一只?下面宠物迷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

    土狼狗顾名思义就是比较土,也就是没有标准的狼型狗,如果说不土的狼狗犬种,那就要属德国牧羊犬,日本狼狗、昆明犬、马犬等狼狗品种了。土狼狗就比较多了,泛指我国各地农村饲养的狼型狗。如北方饲养的狼青犬、日本狼青、德国牧羊犬串串,以及其他狼型的犬种,都属于土狼狗。这些狼狗看上去很像狼、勇猛,机警,攻击性强,是农村常见的猛犬。

    土狼狗的价格不高,一般在500元左右,如果品相好的也可以买到800元左右,品相太差的在农村狗市上三百元左右也可以买到,纯粹是土狗的价格了。土狼犬一般立耳、直尾或略卷尾、嘴尖而长且头骨正常、无弓鼻现象,肩高超过50cm,短毛、中长毛或长毛。也有的地方土狼犬有狼的血统,如北方狼青犬就有狼的血统,但有的人认为是日本战败后留下的日本狼青犬,这还需要进一步取证。

    很多人看到农村大部分的土狼狗很像德牧,其实,这就是德牧串串,德牧在我国饲养的比较久了,大量的被人领养后,到便宜的地方随意和当地的犬种杂交,就出现了串串德牧,也就是我国最常见的土狼狗了。其实,它们就是有德牧的血统。还有就是带有日本狼青犬的血统的也比较多,这些土狼狗都有狼型犬的血统,看上去像狼犬就很正常了,它们虽然不是血统纯种狗,但也保留了它们祖辈的狼犬特征,体型和凶悍的性格。是农村看护鱼塘、果园庄家的好帮手。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兽医是一个科技含量很高


10月20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记者就此专访了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于康震(后文职称敬略)表示,作为国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在充分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出台《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清晰描绘了&ldqpo;十三五&rdqpo;时期兽医事业发展的新蓝图,对于更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农业部出台《规划》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于康震:兽医工作在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国际组织都提出&ldqpo;兽医工作是一种全球公共产品&rdqpo;,强调负责任的政府应向全社会提供有效的兽医公共服务。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兽医工作。&ldqpo;十二五&rdqpo;时期,农业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推进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ldqpo;十三五&rdqpo;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兽医卫生工作处于新的发展环境,必须一手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一手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动权。所以,农业部决定加强规划引领,利用《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谋划破解发展难题。统筹资源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功能完备的兽医卫生监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协同促进的有效管理格局,努力促进兽医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记者:如何把握《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于康震:在指导思想部分,《规划》重点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ldqpo;五大发展理念&rdqpo;为引领,以&ldqpo;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rdqpo;为主线,加快形成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的机构队伍、更加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高效地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

在基本原则方面,《规划》以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为导向,实化工作要求,明确提出了&ldqpo;五个坚持&rdqpo;。一是坚持把全面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有效控制、高效管理动物疫病风险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卫生风险。二是坚持把全面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形成公共机构与管理服务对象共同促进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机制。三是坚持把全面提升兽医体系效能作为核心任务,提高兽医工作科学决策能力、技术支撑能力、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生产能力。四是坚持把全面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关键举措,提高兽药产业和屠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坚持把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以生产经营者为责任主体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分别从疫病防治、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这两项核心任务,兽药、屠宰这两个相关产业入手,提出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既确保与《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相协调,又在产业发展上提出了结构调整的方向要求。

记者:《规划》明确,要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请问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于康震:2005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兽医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兽医管理机构得到健全,兽医人才队伍得到充实,兽医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兽医基础设施明显改善,&ldqpo;人散、线断、网破&rdqpo;的不利局面从根本上得到了扭转。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兽医工作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兽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协调处理不同部门、体系、层次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所以《规划》将这部分内容列为一项重点任务。

针对兽医工作体系,《规划》明确要求稳定和发展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兽医药品监察、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等机构队伍,突出强调要建立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机制,确立优先发展事项和重点建设任务。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针对兽医机构,强调省市县三级重点理顺监督执法与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关系,乡镇一级重点统筹基层监督执法力量、防疫监管力量和兽医服务力量,形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动物检疫、动物监督执法相互支持,兽医公共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针对兽医队伍建设,明确提出持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扩大和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完善执业兽医准入制度,严格兽医执业条件要求。为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大&ldqpo;政府购买服务&rdqpo;力度,鼓励养殖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成立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村级防疫员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记者:《规划》在重点任务中强调要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有何考虑?

于康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强调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现实需要。因此,《规划》对加快完善兽医卫生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增强法制观念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务实安排。要求立足现状、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加快兽医人员管理立法,开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健全法律法规配套标准,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基层综合执法,全面履行畜牧兽医部门法定职责。推动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体系,重点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依托,整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生鲜乳、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从业人员监督执法等职责,逐步实现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

记者:《中长期规划》已对动物疫病防治做出了全面部署,《规划》如何界定与《中长期规划》之间的关系,在动物疫病防治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于康震:《规划》贯彻落实《中长期规划》精神,在动物疫病防治总体目标上与《中长期规划》保持一致。针对优先防治病种,进一步明确了防治路径和要求,并且特别强调,到2020年,力争全国消灭马传染性贫血和小反刍兽疫。针对外来动物疫病,进一步提出以《中长期规划》明确的外来动物疫病为重点,协作加强进口风险评估、入境检疫等关键环节管理,创新跨境动物疫病防控模式,完善边境动物防疫安全屏障、外来病监测网络,建立边境免疫带和风险控制区,健全监测巡查制度,协作开展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全面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在这部分,《规划》更加强调治本之策,从&ldqpo;种、场、区&rdqpo;三个层面提出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策略、养殖场所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策略,以期从根本上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记者:做好兽医工作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规划》对此做出了哪些制度性安排?

于康震:《规划》从高效管理生物性和化学性两种主要风险因子的需要出发,针对从养殖到屠宰的关键风险点做出了规定。在养殖环节,提出建立养殖场所兽医卫生风险分级制度,强化高风险动物饲养场所监管。实行畜禽免疫、投入品使用、调入调出、死亡及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痕迹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科学治理滥用兽用抗菌药及生产经营使用非法兽药问题。在移动环节,强调加强畜禽贩运经纪人管理,推动实施基于监督管理和动物疫病监测的产地检疫出证制度,强化调出地&ldqpo;准出&rdqpo;与调入地&ldqpo;准入&rdqpo;联动监管,规范活畜禽跨地区流通行为。同时,向社会释放明确的信号,明确要出台检疫申报受理规范以及乳用动物健康标准,鼓励采取电子交易等方式,促进屠宰场与养殖场直接对接交易。在屠宰环节,要求出台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推行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制度和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为防止病死畜禽流入&ldqpo;餐桌&rdqpo;或随意抛弃,《规划》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形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记者:兽药产业是防治动物疾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产业。《规划》将如何引导兽药产业健康发展?

于康震:《规划》立足促进兽医产业转型升级,兼顾当前和长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规划》强调进一步创新兽药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制度,修订兽药注册办法,调整不同类别兽药注册要求,建立符合中兽药特点的注册制度,科学设定

宠物

用药质量标准与食品动物用药质量标准。

其次,《规划》强调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势头。提高兽药生产经营技术门槛,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质量安全隐患大的兽药产品。改革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定点企业指定制度。完善新兽药安全评价标准,加大兽用抗菌药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加快淘汰高风险

品种

。支持研发新型抗感染药物,动物专用原料药及制剂、安全高效的多价多联疫苗、新型标记疫苗及兽医诊断制品、宠物和水产用疫苗。逐步压减转瓶培养方式、粉散预混剂等简单剂型生产能力。

第三,《规划》强调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兽药连锁经营,促进兽药电子商务规范发展。严格管理抗菌药物原料药的销售渠道,禁止抗菌药物网络销售。建立兽药研发、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基于企业信用评价的差别化监管制度。

第四,《规划》强调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兽药质量标准评价和淘汰机制,加大兽药特别是中兽药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方法标准制订力度,实施兽药标准物质与兽药注册准入关联审批。第五,《规划》强调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完善兽用生物制品检测体系,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控能力。支持兽医诊断制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科学布局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点,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建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平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

记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调整以来,农业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规划》在引导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上提出了哪些举措?

于康震:《规划》在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方面突出强调三个重点。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调培育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养殖屠宰加工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屠宰企业与上下游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淘汰手工和半机械化小型屠宰场点,坚决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屠宰企业。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生产。严格代宰条件,规范代宰行为,监督代宰企业执行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屠宰企业自营化发展。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行肉品分类分级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和&ldqpo;瘦肉精&rdqpo;等风险物质检测制度。三是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建立&ldqpo;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rdqpo;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和定期巡查制度。

记者:加强科技支撑是做好兽医工作的关键,《规划》在引导兽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方面做出了哪些安排部署?

于康震: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大势所趋,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开辟发展新空间,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ldqpo;双目标&rdqpo;的战略选择。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兽医是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行业。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发展,必须加快科技创新。《规划》强调以服务和促进兽医卫生事业发展为根本,以保障兽医卫生安全为导向,加强兽医科技管理。促进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加快科技创新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兽医教学科研单位、技术支持服务机构信息交流共享,强化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研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系统研究重点动物疫病病原学、流行病学、致病与免疫机制,新发病的诊断和防控技术,新型疫苗药物、高通量快速诊断技术,以及净化根除关键技术、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新型技术、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风险追溯管理技术。鼓励开展细菌耐药分子流行病学和耐药机制研究,支持耐药菌感染快速诊断技术、动物专用抗菌药物和可替代抗菌药物环境污染控制研究。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农业部提了个小目标,谁将吃下这十亿红利?


据农业部网站6月8日公开消息,农业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注册犬或可管理的犬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犬建档率达到100%。3年时间,狂犬病疫苗市场有望出现一块30亿市场价值的&ldqpo;大蛋糕&rdqpo;。

狂犬病科普: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侵害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致死性人畜共患传染病,病死率高达100%。狂犬病病毒几乎能感染所有温血动物,野生动物是该病主要储存宿主和传播载体,家犬在传播病毒中起重要作用。中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据世卫组织称,狂犬病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每年因狂犬病致死的人数约6万人,其中大多数在亚洲和非洲。而在中国狂犬病的流行历史较长,进入21世纪,犬病疫情呈现上升趋势,每年约有2000人死于狂犬病。

随着中国的犬种群数量近年来急剧增加,养狗成了中产阶级的一种象征。根据世卫组织的数据,中国政府已经注册了8000万只犬,其中城市地区有1400万只。但实际的数字被认为要高得多,因为许多主人不愿给

宠物

注册。令人担忧的是,这些犬只几乎都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

有业内人士分析,在中国,只有10%到20%的犬接种了疫苗。在农村,比例低于3%。这远低于70%的最低有效疫苗接种覆盖率。这是阻止狂犬病向人类传播的屏障所需要的。而《通知》明确要求,到2020年,将全面建立动物狂犬病免疫点,服务范围实现全覆盖,注册犬或可管理的犬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犬建档率达到100%。这意味着三年之内,中国犬用狂犬病疫苗覆盖率要翻几倍,对于疫苗生产厂商意味着市场容量翻倍的利好。

在我国,动物用的狂犬病疫苗分活疫苗、灭活疫苗两大类。

狂犬病活疫苗:

也称狂犬病弱毒疫苗,出产请求和本钱都比灭活疫苗低,但有残留致病性,固然这与动物种类、接种途径和接种剂量有关,但疫苗残余毒力在LEP、Flpry、ERA和SAD疫苗中均得到证实。因而,狂犬病弱毒疫苗是不能用于小犬、猫和其他体质弱的动物。而且,弱毒活疫苗对储存和使用的前提也请求较高,即便冻干,也要低温储存(-20℃)。

狂犬病灭活疫苗:

安全高效,合用于家养犬科动物、家畜的大范围免疫。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专家商量会,将狂犬病灭活疫苗定为犬大范围接种的首选疫苗。

而据农业部网站4月14日消息,农业部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4号》文件内容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狂犬病活疫苗(包括多联活疫苗),涉及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这将意味着未来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的生产企业将会独占整个国内市场。

目前,国内犬用灭活疫苗分国产和进口两大类。

经过农业部兽医兽药部门检测批准的国内生产单位有:

狂犬病灭活疫苗(CVS-11株)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吉林省五星动物保健药厂;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dG株)的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Flpry株)的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CTN-1株)的唐山怡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PV2061株)的辽宁成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Flpry株)的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国外进口的生产企业有: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G52株)的法国梅里亚有限公司;

生产犬、猫狂犬病灭活疫苗的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VP12株)的法国维克有限公司;

生产狂犬病灭活疫苗(HCP-SAD株)的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美国)有限公司;等等。

另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犬数量在1.5亿只左右,如果达到80%以上的疫苗接种率,以狂犬疫苗每针市场价格在25元来计算的话,未来仅仅在犬类狂犬疫苗市场容量就高达30亿。

谁能成为这块蛋糕的最大分食者呢?

附农业部《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原文内容

农业部

2017年6月2日

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做好全国动物狂犬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计划。

一、防治现状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侵害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致死性人畜共患传染病,病死率高达100% 。狂犬病病毒几乎能感染所有温血动物,野生动物是该病主要储存宿主和传播载体,家犬在传播病毒中起重要作用。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狂犬病在世界范围内流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全世界超过2/3的国家和地区曾报告发生人畜狂犬病疫情,每年因狂犬病致死的人数约7万人。世界卫生组织(W HO)把每年的9月28日定为&ldqpo;世界狂犬病日&rdqpo;。我国狂犬病的流行历史较长,进入21世纪,狂犬病疫情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全国共报告人间狂犬病死亡病例 592例,死亡人数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 27种法定传染病的前三位。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大犬免疫和监测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狂犬病综合防治试点模式,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由于全国养犬数量多、犬流动性大、注册管理率低,群众防疫意识薄弱等因素,狂犬病疫情仍较严重,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二、防治原则与目标

(一)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建立和完善&ldqpo;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rdqpo;的防治机制,采取&ldqpo;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综合施策&rdqpo;的防治策略,有效控制并逐步消灭动物狂犬病。

(二)防治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国达到狂犬病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诊断和监测体系,完善疫情报告和免疫制度,提升诊断监测、流通监管和处置能力,显著降低动物狂犬病发生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工作指标

(1)免疫:全面建立动物狂犬病免疫点,服务范围实现全覆盖,注册犬或可管理的犬免疫密度达 90% 以上,免疫犬建档率达到100% 。

(2)监测诊断:县级兽医实验室具备有效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水平检测的能力;省市级兽医实验室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具备有效开展狂犬病病原学监测和诊断的能力。

(3)疫情报告: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建立并严格实施动物狂犬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

(4)检疫监管:各地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

(5)宣传培训:从事动物养殖、诊疗、防疫等相关高危职业人群的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0% 以上,狂犬病防治和研究人员的受训率达到 100% ;基层防疫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合格率达到90% 。

三、技术措施

(一)免疫预防

对犬实施免疫。各地要根据流行状况和养犬情况,制定实施本辖区的免疫方案,并做好免疫效果评价。狂犬病疫情较重或持续发生的地区,力争将狂犬病列为地方强制免疫病种。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托基层畜牧兽医站或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设立动物狂犬病免疫接种点,提供免疫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向社会公布。对免疫后的犬,按要求建立犬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

(二)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病原分布和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抗体水平监测为主,地市级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病原学监测为主,开展局部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狂犬病参考实验室开展疫情确诊、疫情高发省份持续监测以及野生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接到人间病例通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传染源追溯性调查和监测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和诊断

所有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患病动物、被疑似患病动物咬(抓)伤的动物,应该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消毒、紧急免疫等防治措施。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诊断,并将病料送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确诊和分析跟踪。

(四)检疫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犬的产地检疫。逐步建立起以实验室检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机制,不断提升检疫科学化水平。强化犬移动监管,规范跨省移动电子出证,实现检疫数据互联互通。

(五)疫情处置

对疑似患病动物、被疑似患病动物咬(抓)伤的动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动物进行隔离观察、限制移动,并采样送检、诊断。当发生狂犬病疫情时,按照《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疫点、疫区的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化免疫,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扑杀、消毒等疫情处置工作。

(六)宣传教育和人员防护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养犬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引导养犬者履行动物防疫义务。组织对狂犬病防治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人员防护和防治技术培训,为防治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狂犬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狂犬病防治计划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防治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考核评价,确保按期实现计划目标。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责任体系,强化措施联动,不断调整完善防治策略和措施,全面推动狂犬病预防、控制和消灭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合作,完善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公安部门做好犬的登记和流浪犬收容工作;协调工商管理部门规范交易市场中犬的防疫管理;协调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易感野生动物狂犬病的监测等工作,降低野生动物传播狂犬病风险。

(二)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支持跨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深入开展狂犬病毒株、流行病学研究,研发高效、安全、使用方便的动物狂犬病疫苗及诊断试剂。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切实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探索不同地区狂犬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推动试点示范与推广应用。加强对易感野生动物狂犬病传播风险监测预警。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和支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和免疫效果评价,推行诊断试剂标准化。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中心要开展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干预研究。国家狂犬病参考实验室要重点跟踪毒株分布和流行情况,研究并提出防控对策建议,加强技术培训。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动物狂犬病防治工作支持政策,将动物狂犬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管和人员防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协调落实对从事狂犬病防治人员和兽医防疫人员医疗卫生津贴政策,以及防疫人员暴露前预防和暴露后救治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狂犬病防治工作,争取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支持。

(四)强化国际合作

加强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 HO)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及时向 OIE通报动物狂犬病疫情,参与狂犬病防治国际标准规则制修订,共享狂犬病防治经验和技术。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开展多边、双边防控交流与合作,加强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监督考核

农业部负责制定本计划评估指标和方案,明确考核评估办法。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省(区、市)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进展,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动物狂犬病防控工作考核评估,并做好相关结果应用。

农业部定期组织对各省(区、市)狂犬病防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控制标准

2.诊断方法

附件1

控 制 标 准

1.所有县(市、区)建立并严格实施狂犬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

2.所有县(市、区)建立并落实狂犬病全面免疫制度,注册犬或可管理的犬免疫密度不低于90% ;

3.所有县(市、区)具备开展狂犬病血清学检测的能力,实施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附件2

诊 断 方 法

一、诊断方法

(一)临床诊断

狂犬病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狂躁不安、意识紊乱,死亡率可达100% 。

1.犬的临床症状

一般分为狂暴型和麻痹型两种类型。

狂暴型可分为前驱期、兴奋期和麻痹期,整个病程为6耀8天,个别可达10天。前驱期约为半天到 2天。病犬精神沉郁,常躲在暗处,不愿和人接近或不听呼唤,强迫牵引则咬畜主;食欲反常,喜吃异物,喉头轻度麻痹,吞咽时颈部伸展;瞳孔散大,反射机能亢进,轻度刺激即兴奋,有时望空扑咬;性欲亢进,嗅舔自己或其他犬的性器官;唾液分泌逐渐增多,后躯软弱。兴奋期约2耀4天,病犬高度兴奋,表现狂暴,常攻击人和其他动物。狂暴和沉郁交替出现,疲劳时卧地不动,不久又立起,表现一种特殊的斜视惶恐表情。随病势发展,陷于意识障碍,反射紊乱,显著消瘦,吠声嘶哑,眼球凹陷,散瞳或缩瞳,下颌麻痹,流涎和夹尾等。麻痹期约 1~2天。下颌下垂,舌脱出口外,流涎显著,后躯及四肢麻痹导致卧地不起,因呼吸中枢麻痹或衰竭而死。

麻痹型的兴奋期很短或只有轻微兴奋表现即转入麻痹期。表现喉头、下颌、后躯麻痹,流涎显著、吞咽困难和恐水等,经2耀4天死亡。

2.猫的临床症状

一般为狂暴型,症状与犬的相似,但病程较短,出现症状后2耀4天死亡。发病时常蜷缩在阴暗处,受刺激后攻击其他动物和人。

3.其他动物的临床症状

牛、羊、猪、马等动物发生狂犬病时,多表现为精神兴奋、性欲亢进、流涎和具有攻击性,最后麻痹衰竭而死。

(二)实验室诊断

1.免疫荧光试验(见 GB/T18639-2002)。

2.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见 GB/T18639-2002)。

3.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或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Real-timePCR)。

二、结果判定

(一)疑似患病动物

被发病动物咬伤或符合上述临床特征的动物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结果呈阳性的动物,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

(二)患病动物

1.免疫荧光试验或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结果呈阳性的动物,判定为患病动物。

2.被发病动物咬伤或符合上述临床特征的疑似患病动物,同时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或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Real-timePCR)结果呈阳性,判定为患病动物。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6月6日印发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农业部关于印发《 病死及病害动物 无害化处理技


为进一步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

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

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

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部发布的动

物检疫规程、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中,涉及对病死及病害动

—1—


物和相关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本规范执行。

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

医发〔2013〕34号)同时废止。

农 业 部

2017年7月3日

—2—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

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动物疫

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

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

不明的动物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

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

化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

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处理过程中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

物产品的包装、暂存、转运、人员防护和记录等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

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

过程。

3.2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

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内

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蒸汽、压力的作用下,处理病死

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高温法

高温法是指常压状态下,在封闭系统内利用高温处理病死及

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5深埋法

—4—


深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

品投入深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

品的方法。

3.6硫酸分解法

硫酸分解法是指在密闭的容器内,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

动物产品用硫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分解的方法。

4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处理

4.1焚烧法

4.1.1适用对象

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

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

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

及动物产品。

4.1.2直接焚烧法

4.1.2.1技术工艺

4.1.2.1.1可视情况对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进行

破碎等预处理。

4.1.2.1.2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投

至焚烧炉本体燃烧室,经充分氧化、热解,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二

次燃烧室继续燃烧,产生的炉渣经出渣机排出。

4.1.2.1.3燃烧室温度应≥850℃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

的助燃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

—5—


的停留时间应≥2s。焚烧炉出口烟气中氧含量应为 6% -10%(干

气)。

4.1.2.1.4二次燃烧室出口烟气经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

统处理,达到 GB16297要求后排放。

4.1.2.1.5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

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或作资源化利用;焚

烧飞灰和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收集的固体废物需按 GB5085.3要求

作危险废物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 GB18484和 GB18597要求

处理。

4.1.2.2操作注意事项

4.1.2.2.1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和重量,使病死及病害动物

和相关动物产品能够充分与空气接触,保证完全燃烧。

4.1.2.2.2燃烧室内应保持负压状态,避免焚烧过程中发生烟

气泄露。

4.1.2.2.3二次燃烧室顶部设紧急排放烟囱,应急时开启。

4.1.2.2.4烟气净化系统,包括急冷塔、引风机等设施。

4.1.3炭化焚烧法

4.1.3.1技术工艺

4.1.3.1.1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投至热解炭化室,

在无氧情况下经充分热解,产生的热解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继续

燃烧,产生的固体炭化物残渣经热解炭化室排出。

4.1.3.1.2热解温度应≥600℃ ,二次燃烧室温度≥850℃ ,焚

—6—


烧后烟气在850℃ 以上停留时间≥2s。

4.1.3.1.3烟气经过热解炭化室热能回收后,降至 600℃ 左

右,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到 GB16297要求后排放。

4.1.3.2操作注意事项

4.1.3.2.1应检查热解炭化系统的炉门密封性,以保证热解炭

化室的隔氧状态。

4.1.3.2.2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热解气输出管道,以免发生

阻塞。

4.1.3.2.3热解炭化室顶部需设置与大气相连的防爆口,热解

炭化室内压力过大时可自动开启泄压。

4.1.3.2.4应根据处理物种类、体积等严格控制热解的温度、

斑文鸟吃什么 以谷粒等农作物为食


斑文鸟吃什么,想要饲养斑文鸟最好是成群饲养,该鸟是天生的社会性鸟种。那斑文鸟吃什么呢?人工饲养的斑文鸟主要喂食什么食物呢?下面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分析一下斑文鸟的习性吧。

斑文鸟主要以谷粒等农作物为食,也吃草子和其他野生植物果实与种子,繁殖期间也吃部分昆虫。除繁殖期间成对活动外,多成群,常成20-30只、甚至上百只的大群活动和觅食,有时也与麻雀和白腰文鸟混群。多在庭院、村边、农田和溪边树上以及灌丛与竹林中,也在草丛和地上活动。群结合较紧密,休息时亦多紧紧集聚在一起,有时一棵树上聚集着上百只,若有惊扰,全群立即起飞。飞行迅速,两翅扇动有力,常常发出呼呼的振翅声响,飞行时亦多成紧密的一团。

斑文鸟营巢由雌雄鸟共同承担,雌雄亲鸟活动都很勤,每小时衔取巢材最多达51次,有时刮风也不休息,衔着巢材迎风飞翔挣扎,巢材被刮落多次,都再度重新拾起衔回筑巢,一个巢历时18天才能筑好。巢距地高多在2-4米,也有8-9米,甚至12米的。巢的大小平均为外径15.7cm,内径12.7,高 19.4cm,深14.0cm,出入口径4.2-4.4cm.巢筑好后即开始产卵,每窝产卵4-8枚。卵白色、无斑,椭圆形,大小平均为 16.5mm×11.4mm,重2.1g.雏鸟晚成性,雌鸟独自育雏,幼鸟留巢期20-22天。

看了《国家拟禁食狗肉!农业农村部征求社会意见你怎么看?》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价格行情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可卡犬怎么看品相,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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